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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兵驳斥“签字费”一说

1998-11-19 来源:生活时报 王军 我有话说

近来关于球员工资偏高的说法越来越多,不少人认为是万达“哄抬物价”导致今天的球员高工资,王健林对此却另有看法,他认为,球员工资过高是因为球员转会造成的。刚一转会,黎兵就有了50万元的签字费,这种效应就造成了其他球员的不平衡,大家都想要求转会。你不让转就得涨我的工资……

黎兵在获悉此消息后声明,他1994年没拿过一分钱的签字费,并希望王健林能就他的这些话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。

黎兵说:“1994年,刚刚开始转会,当时辽宁队的一批老队员退了,新队员一时有点跟不上,我自己也想换个环境。正好陈亦明来找我,我也想到南方试一试,另外一个原因是南方离贵州老家近一点,当时我转会费是64万元,马明宇的转会费是62万元,实际上我和马儿的待遇一点也不高,就是在当时的宏远队,我的收入也不是最高的,1995年我和马儿的全年收入是20万元左右。说句实话,这个收入对我已经很满意了。”

对于他收了50万元签字费的说法,黎兵气愤地说:“我一分签字费也没收到,不知这50万元签字费的说法是在什么地方提出的。这一点宏远也可以证明。”黎兵告诉记者:宏远当时唯一另外提供的就是给我和马儿各一套房子,地点在东莞,这件事当时报纸上都已经报道过了。之后,在黎兵转会来全兴时,黎兵将这套住房出售,房款不到20万元。

对于这个问题,1995年宏远队主教练陈亦明也予以证实,他说,当时黎兵、马明宇根本没有签字费,月薪也只有四五千块钱,唯一的特殊待遇就是一人一套房子,但作为广东引进的人才,给套房子也是很合理的。说黎兵拿了50万元签字费搞乱了球员市场,王健林不知从何说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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